关于的律师费是否事后付,这主要取决于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协商。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同意事后付律师费,也就是风险代理的方式,但这种方式也有一定限制。
一、相关法律
1)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刑事案件不在可风险代理的范围内,但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协商。
2)律师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处理建议
在选择律师时,要和律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律师费的支付方式。如果希望事后付,要说明自己的情况和想法,看律师事务所是否能够接受。同时,要了解律师的专业水平和经验,不要仅仅因为费用支付方式而忽略了律师的能力。签订委托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