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关键要看该财务人员在整个案件中的具体参与程度。如果他只是负责日常账务处理,对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完全不知情,那他有可能不构成犯罪。反之,如果他明知违法却参与其中,那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一、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必须满足特定条件才能构成犯罪。这些条件包括:公司或个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等。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财务人员如果只是正常履职,没有参与这些核心环节,理论上就不应该被定罪。
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该罪的认定标准,特别强调"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一关键特征。如果财务人员所处理的资金往来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没有针对社会公众吸收存款,那么从法律构成要件上看,他就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二、处理建议
面对非吸指控,财务人员最明智的选择是第一时间寻求专业的帮助。经验丰富的律师会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从财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职责范围、对公司违法行为的知情程度等多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律师通常会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公司的财务制度是否规范、财务人员的权限范围、相关资金往来的性质等。如果能证明财务人员只是按照公司规定处理账目,对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确实不知情,那就能构建有力的无罪辩护。
同时,财务人员本人也要保持冷静,如实向律师说明情况,配合提供工作记录、邮件往来等证据,这些都能帮助律师更准确地判断案件性质。只要证据充分、辩护得当,纯财务人员在非吸案件中争取无罪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法律对的认定标准相当严格,必须同时满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才能定罪。财务人员如果只参与其中一两个环节,而其他关键环节(如决策、宣传等)都毫不知情,那么从法律上是可以争取无罪辩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