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发现犯罪线索后,首先会对这些信息进行初步审查。这个阶段公安机关需要判断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时候调取相关材料是完全合理的。比如调取监控录像核实案发经过,查询相关人员的通信记录确认涉案情况,或者调取交易账目查证资金流向。这些工作都是为了确认是否存在犯罪事实,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种调取行为属于侦查前的初查程序,目的是为立案提供依据。
一、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或发现犯罪线索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如果案情需要,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等措施,必要时也可调取相关证据材料。
特别要注意的是,这些初查措施都有明确的法律界限,公安机关的调取行为不得限制被调查对象的人身自由或财产权利。这意味着初查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随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二、应对建议
作为被调查对象,如果公安机关在立案前需要调取相关材料,首先要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所需材料。但同时也要保持警惕,如果认为公安机关的调取行为存在问题,比如超越权限调取、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信息等,可以当场提出异议,要求公安机关说明调取的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