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以为公安可以自己决定逮捕,这其实是个误解。实际上,逮捕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才有权决定是否逮捕,公安机关只能执行逮捕决定。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需要逮捕嫌疑人,他们必须向检察院提交申请,由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在审判阶段,则由法院决定是否逮捕。整个过程中,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执行逮捕命令,也就是按照检察院或法院的决定去抓人。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条明确规定,逮捕、被告人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或者法院决定,然后由公安机关执行。这条规定从法律上划清了逮捕权的归属,确保逮捕程序的合法性和严谨性。
同时,《》第八十七条进一步细化了逮捕程序。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时,必须提交详细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和全部案卷材料,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必要时,检察院还可以派人参加重大案件的讨论。这些规定清晰界定了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在逮捕程序中的职责分工,从制度上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应对建议
面对逮捕这类重大法律程序,及其家属要保持冷静,了解法律规定的正确程序。如果发现公安机关声称可以自行签发逮捕令,这显然是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或同级检察院反映,要求纠正。
同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的作用非常关键,他们不仅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还能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争取等有利决定。即便当事人已经被逮捕,律师仍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在整个过程中,家属也要注意配合律师工作,收集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材料。熟悉法律程序、及时寻求专业帮助,这不仅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正确做法,也是确保司法程序公正透明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