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诉刑事案件时取不到证据,确实会给申诉工作带来很大阻碍,但并非没有补救办法。首先,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调取证据。法院和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具有法定的调查取证权,若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司法机关在认为申诉理由和申请合理的情况下,会依职权进行调查。此外,还可以积极寻求原案件辩护律师或重新委托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执业权利,可能发现新的证据线索或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证据。也可以向与案件相关的单位、个人进行沟通协商,争取他们主动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 。
一、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等。这表明证据对于刑事案件申诉的重要性,同时也赋予了当事人申诉的权利。第四十一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虽然该条主要针对辩护人,但也侧面反映了申请司法机关调取证据的法律依据 。
二、处理建议当事人在申请司法机关调取证据时,要准备好详细的书面申请材料,明确说明需要调取的证据内容、所在地点、与申诉案件的关联性以及无法自行收集的原因等,尽可能为司法机关提供清晰准确的信息,提高申请被采纳的可能性。委托律师后,要与律师保持密切沟通,将自己所了解的案件细节、相关人员信息等毫无保留地告知律师,配合律师开展调查工作。律师可以通过申请调查令等方式,到相关单位查询、复制证据材料,或者通过专业的分析和调查手段,挖掘潜在的证据线索。尝试与案件相关人员沟通时,注意沟通方式方法,以理性、平和的态度说明证据对申诉案件的重要性,争取对方的理解和支持。若对方因各种原因拒绝配合,也不要采取威胁、恐吓等不当手段,可以将相关情况告知律师或司法机关,寻求合法的解决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