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恶意透支信用卡 150 万,经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拒不归还,这种情况会涉及诈骗罪??​

发布时间:2025-07-02 15:42:04

恶意透支信用卡 150 万,经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拒不归还,这种情况会涉及诈骗罪??​

这种情况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中的 “恶意透支” 情形,而非普通诈骗罪 。恶意透支信用卡 150 万属于 “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若能证明并非 “恶意透支”(如因客观原因无力偿还,且有还款意愿),可能降低刑罚甚至不构成犯罪。​
一、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恶意透支” 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相关司法解释将恶意透支数额 50 万元以上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二、处理建议
当事人应尽快与银行沟通,制定还款计划并开始部分还款,证明有还款意愿。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避免被认定为 “非法占有目的”。聘请律师,律师会分析是否构成 “恶意透支”(如是否有挥霍、逃匿等行为),结合是否自首、退赃等情节,提出辩护意见,争取从轻处罚或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