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假钢贸合同从多家银行套取 1.2 亿元资金并因涉嫌 “骗贷罪” 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此行为已严重触犯法律红线。在此需着重强调,此处提及的 “骗贷罪” 很可能指向骗取贷款罪。相较于贷款,在司法实践中,贷款往往因其犯罪构成及社会危害性的特殊性,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一、涉及的相关法律
1)骗取贷款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贷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或者:(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3)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贷款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法定刑更高,最高可判;骗取贷款罪不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最高刑为七年。本案涉案 1.2 亿,若构成贷款,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罚会更重。
二、处理建议
1)家属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会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判断嫌疑人构成何种罪名。
2)律师会根据具体罪名和案件情节,制定相应的辩护策略,为嫌疑人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