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重大刑事案件中作了伪证,后来主动向公安、检察院或法院说出真相,纠正之前的虚假证言,这种行为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自首”。
但是,这并非一个自动的过程。能否被认定,关键看两个方面:一是“主动性”,即是不是在司法机关掌握确凿证据,准备追究当事人伪证责任之前交代的;二是“彻底性”,即是否如实、完整地交代了自己作伪证的全部事实。
这个过程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比如,司法机关内部可能对“主动性”的判断标准不一,或者当事人在交代过程中因为紧张、害怕而说得不清楚、不完整,都可能影响自首的认定。
因此,第一时间让专业的介入,指导当事人如何规范、有效地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交专业的法律意见,是确保这一有利情节被采纳,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结果的重中之重。
一、当事人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结果?
- 最坏的结果:
如果伪证行为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比如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或者让无辜的人蒙受了长期冤屈,并且当事人是在被司法机关发现后才被迫承认,那么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最高可能面临七年。
- 最好的结果:
如果当事人主动、及时地纠正了证言,有效避免或挽回了严重后果,并且其行为被成功认定为自首。那么,法律会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优待。最终的处罚可能会远低于法定刑,甚至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有争取到的可能。
二、家属现在可以做什么?
- 梳理并固定“为什么说谎”的证据: 当事人当初为什么会作伪证?是因为受到他人(尤其是原案的犯罪分子)的威胁、恐吓,还是因为亲情、友情的羁绊而一时糊涂?家属可以协助律师,寻找相关的证据,比如威胁短信、通话录音、或者能证明当事人与原案罪犯存在特殊利害关系的证据。这虽然不能免除罪责,但可以作为重要的量刑情节,向法官证明当事人主观恶性不深,是“事出有因”,以博取同情分。
- 协助当事人回忆并构建完整的时间线: 重点是“从说谎到说真话”的整个心路历程。例如,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错误?什么时候下定决心说出真相?在向司法机关坦白之前,有没有向家人、朋友或律师流露过这个想法?构建一个清晰、合理的时间线,能够强有力地佐证其“主动性”,为自首认定提供坚实基础。
- 鼓励当事人彻底配合,实现“将功补过”: 当事人纠正证言后,实际上成为了原案的“关键”。家属要通过律师传递一个核心信息: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毫无保留地配合司法机关,指证原案的犯罪分子。您在伪证案中的“坦白”表现,以及在原案中的“指证”价值,两者结合起来,就是最有力的“将功补过”,是争取从宽处理的最重砝码。
三、家属千万不要做什么?
- 切忌与原案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 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行为!无论是出于愤怒去指责,还是试图“私了”,一旦您去接触原案的犯罪分子或其家属,极易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串供”或“毁灭证据”,这不仅会加重当事人的罪行,甚至可能让家属自己也卷入新的犯罪。务必保持距离,让一切沟通通过律师和司法机关进行。
- 切忌“用一个谎言去圆另一个谎言”:有的家属可能会想,既然已经承认了说谎,能不能再编一个“听起来更值得同情”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说谎?千万不要这么做。司法人员经验丰富,任何不实的陈述都可能被轻易识破,这会彻底摧毁当事人刚刚建立起来的“悔罪”形象,让其失去所有信任。真相,是此刻最宝贵的武器。
- 切忌轻视伪证行为的严重性: 不要觉得“不就是说了几句假话,后来也改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伪证罪挑战的是国家司法秩序的根基,性质非常严肃。家属如果抱有轻视的态度,可能会在与办案人员沟通时表现出不当言行,或做出错误的决策(比如不愿意请律师,认为可以自己“搞定”),最终错失最佳的辩护时机。
面对突如其来的刑事案件,任何家庭都会感到无助和迷茫。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阶段,家人的支持至关重要,而一份专业的法律指引,则能照亮前行的道路,帮助您和家人在迷雾中找到最稳妥的方向,避免走错任何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