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科 严选律师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关键词:信用卡,抢劫信用卡,
中刑网律师为你解答: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抢劫信用卡但并未使用的,应认定为。抢劫数额为信用卡本身的数额(工本费等),或者不计数额,按照情节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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