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麟 严选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关键词:信用卡,抢劫信用卡,,量刑
中刑网律师为你解答:
抢劫信用卡当场取款一部分,事后取款一部分的,对当场取得的财物认定为,对事后取得的财物使用方式认定为(在机器上使用)或(对自然人使用),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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