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8-09
四川网为您解答: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论处。
【相关链接】
窝藏罪中“犯罪的人”的认定: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33787.html
员工汇钱给在逃老板是否构成窝藏罪: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1560.html
窝藏被判无罪的人能否构成窝藏罪: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7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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