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瑾 严选律师
盈科合肥 胡瑾刑辩律师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12-07-13
庭立方为你解答: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三年以下、、,单处量刑格】犯罪数额1 000元以上不满1 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 500元以上不满2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盗窃罪相关链接】
盗窃罪立案标准:http://www.scxsls.com/a/20110905/52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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