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灿 严选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2-10-09
庭立方:根据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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