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 严选律师
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泸州市
发布时间:2013-07-24
庭立方: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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