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
手机浏览
登录/注册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庭立方图书馆 > 刑事法规
07

2021-06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2021(现行有效)

浙高法〔2021〕52号各市、县、区人民法院、司法局:为进一步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有效促进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司法厅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的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主管机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2021年5月17日关于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有效促进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健全完善律师与法官新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结合我

浏览量2469

07

2021-06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3(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现状,现对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八千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四万元以上的。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浏览量1359

07

2021-06

最高法院:对《关于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范使用“等”字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808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范使用“等”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在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中规范使用“等”字,对减少或消除法律理解适用上的分歧,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维护法律权威具有重要作用。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基本符合当前司法实践和司法解释工作的实际,具有积极明显的参考指引价值。一、关于司法机关对法律中“等”字理解不一,可能引发个案上的检法冲突问题您提出,&

浏览量869

07

2021-06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指导律师严格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浏览量2583

07

2021-06

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为谁执法和执法价值追求的问题,坚持执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正面引导,着力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素质能力,严肃执法风纪,加强监督问责,切实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浏览量1192

06

2021-06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白皮书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浏览量1111

05

2021-06

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0)

今天在这里发布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共同完成的2020年度《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的主要内容

浏览量1429

05

2021-06

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0)

5月26日-27日,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在云南昆明成功召开,习近平主席向大会致贺信指出,中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合作;中国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积累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益经验

浏览量1425

04

2021-06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抢夺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2014(现行有效)

2014年5月28日豫高法[2014]2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5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抢夺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五百元以上、四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

浏览量774

04

2021-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2020(现行有效)》

法发〔2020〕13号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防止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人民法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具有律师身份的,该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向所在人民法院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第二条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推荐

浏览量1400

03

2021-06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浏览量967

02

2021-06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为了落实学校保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浏览量764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庭立方图书馆 > 刑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