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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立方图书馆 > 刑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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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传授犯罪方法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浏览量701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那么传授犯罪方法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呢?律师解答:应把传授犯罪方法罪与那些没有犯罪意图的落后言行、工作中的过错等加以区别。例如,讲低级庸俗的故事,散布不健康的语言与表演动作,写作或出版低级的作品,属于落后言行;在正常宣传工作中不慎扩散了一些犯罪方法,属于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至于司法工作者在职务范围内讲述、剖析犯罪方法,体育工作者问他人传授健身、防身的武术等,均属于正常的行为。有些行为要作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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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浏览量492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那么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是什么呢?律师解答:教唆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它与本罪有许多相似之处,并且在实施的犯罪中两者还会发生交叉。因此,有必要正确区别这两种犯罪。概括起来,两者有下列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教唆犯罪并无特定的和统一的直接客体,具体的教唆行为侵犯的客体,就是所教唆之具体犯罪侵犯的客体。而本罪作为独立的犯罪,有其特定的和统一的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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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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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那么传授犯罪方法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律师解答: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罪】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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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传授犯罪方法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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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那么传授犯罪方法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吗?律师解答:传授犯罪方法罪属于举动犯,不存在既遂未遂之分。凡有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哪怕是刚刚着手,只要结合全案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就应按既遂追究,并不存在未遂问题。至于是否全部完成行为人所计划的传授行为,可以作为影响案件社会危害性和量刑的一个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罪】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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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聚众淫乱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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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那么聚众淫乱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律师解答:组织、策划、指挥三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三次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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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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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那么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律师解答:(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聚众行为;一是淫乱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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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聚众淫乱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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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那么聚众淫乱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呢?律师解答:首先,从犯罪客观表现方式上加以区分。本罪在客观方面最根本的表现是聚众淫乱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只是单个地并非聚众地与他人自愿进行两性活动的,如未婚男女之间偶尔发生的不正当男女性关系以及已婚男女间的通奸行为,则行为人不构成本罪。实践中,对于多名妇女同时向行为人卖淫的,能否构成本罪存在争议。我们认为这种行为虽然在表现现象上看似具有聚众淫乱的特点,但结合犯罪的主客观恃征来分析,其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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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聚众淫乱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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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那么聚众淫乱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是什么呢?律师解答:两罪都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客观表现上也具有相似之处。本罪是一种聚众犯罪,而后罪组织卖淫行为也具有聚众性。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于:首先,犯罪主体不同。组织卖淫罪处罚的是卖淫活动的组织者,而本罪犯罪主体除了首要分子以外,还包括多次参加者。其次,本罪主观上以寻求空虚下流的精神刺激为动机,而后罪行为人的实施组织卖淫行为多为利益所趋。第三,组织他人卖淫所控制的淫乱活动以卖淫嫖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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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聚众淫乱罪与容留卖淫罪的界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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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那么聚众淫乱罪与容留卖淫罪的界限是什么呢?律师解答:两罪侵犯的同类客体都为社会管理秩序,由于两罪在表现形式上相互交叉,从而造成认定犯罪性质上的困难。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首先,犯罪客观表现形式不同。本罪聚众淫乱行为一般是行为人自己与他人奸淫,也有的是拉拢、怂恿他人之间搞淫乱活动,但不具有使人卖淫的情形;后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容留他人向行为人以外的第三人卖淫,而非供行为人奸淫。其次,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容留卖淫罪的主观故意在于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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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扒窃行为必须发生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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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语境下的“公共场所”一词的内涵,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有争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了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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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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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对应2021年的解释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除了刑事被告人以外,以下人员依法应对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一是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是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是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是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是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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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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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时代虽然大家都在宣扬破除封建迷信,但是仍然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诱导他人,甚至致人死亡,那么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判多久呢?律师解答: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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