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
浏览量718
所谓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羁押场所、押解途中未按规定采取有关看守、监管措施;擅离看守、监管岗位;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有脱逃迹象,不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时,不及时组织、进行追捕等。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脱逃是由于行为人的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而造成。如果没有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或者虽有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但与在押人员的脱逃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也不能以本罪论处。 更多有关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798.html
2011-07
浏览量789
这两种犯罪中虽然都有违抗命令的构成要件,但其含义有所不同。在战时违抗命令罪中,违抗命令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依据,不需要再有其他具体的危害行为;而在违令作战消极罪中,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是临阵畏缩,作战消极,并造成严重后果,违抗命令仅仅是限制条件,说明行为人违反并抗拒执行上级命令,但其严重程度尚未达到战时违抗命令罪那样。因此,在违令作战消极罪中,仅凭其违抗命令的行为本身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当然,如果行为人在作战消极罪中违抗命令的行为本身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符合战时违抗命令罪的构成条件的,应按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以战时违抗命令罪定罪处罚。 更多违令作战消极罪的相关问题详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704.html
2011-07
浏览量732
本罪属结果犯,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时才构成犯罪,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致使重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致使多名犯罪嫌疑入、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脱逃致使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受到严重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后打击报复控告人、举报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等等。 更多有关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798.html
2011-07
浏览量606
这两种犯罪主观上都是出于过失,客观上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又都可能发生在战时或战场上,而且作战消极的行为广义上也是一种不尽职的行为,因此很容易混淆。其区别在于,前者侧重于指挥人员在指挥部队(分队)执行作战任务时,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以致整个部队(分队)行动迟缓、消极怠战,造成严重后果,指挥人员对此应负的领导责任;而后者侧重于指挥人员由于个人在指挥岗位上玩忽职守,以致造成严重后果,指挥人员对此应负的直接责任。 更多违令作战消极罪的相关问题详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704.html
2011-07
浏览量825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何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更多有关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798.html
2011-07
浏览量559
依照本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更多违令作战消极罪的相关问题详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704.html
2011-07
浏览量791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多有关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798.html
2011-07
浏览量719
违令作战消极罪,是指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更多违令作战消极罪的相关问题详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704.html
2011-07
浏览量770
所谓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等法定事由,而由人民法院依法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 更多有关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803.html
2011-07
浏览量683
所谓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法定期限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有条件地提前释放的刑罚制度。 更多有关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803.html
2011-07
浏览量547
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多关于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相关问题详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701.html
2011-07
浏览量661
所谓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具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所暂时采取的一种不予关押而在监狱外执行的变通打法。 更多有关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详细信息请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803.html
2011-07
718·浏览
2011-07
789·浏览
2011-07
732·浏览
2011-07
606·浏览
2011-07
825·浏览
2011-07
559·浏览
2011-07
791·浏览
2011-07
719·浏览
2011-07
770·浏览
2011-07
683·浏览
2011-07
547·浏览
2011-07
661·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