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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
2023.10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陈绵律师接待涉嫌非法采矿案的当事人,就案件不批捕后检察机关是否启动公益诉讼问题进行沟通。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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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Z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的家属,了解其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谅解的进展。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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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Z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的承办警官,获取被害人一方的联系方式。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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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M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承办警官,就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结果以及交流追加单位犯罪等意见。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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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接待寻衅滋事罪二审当事人咨询,就案件上诉的思路提供法律意见。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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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接待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的当事人,就案件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重报后情况进行沟通。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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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接待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当事人家属,就案件申诉阶段的情况进行沟通。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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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Z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的书记员,沟通证人二审出庭的具体情况。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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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接待涉嫌非法经营案C某的家属,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初步分析案件申请取保候审的思路及法律意见。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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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M某涉嫌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的承办检察官,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及管辖权问题。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