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2022.04该律所暂未录入简介

返回顶部
About
该律所暂未录入简介
Case
此案件已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2-060号一、案情简介张某某受耿某聘请,在一私人民房内组织工人将电子烟配件组装成品,贴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签后交付运输。张某某的具体行为包括召集工人组织生产、设立账目、交付运输、费用结算等。后被举报,当场查获电子烟55万余元。二、办案过程河南瀛豫律师事务
一、案情简介万某某是司法局某区副局长,一审判决认定,万某某在主抓公证业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957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构成挪用公款罪;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擅自将公款43万元发放补助,予以侵吞,数额巨大,又构成贪污罪,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二、办案过程本案当事人对挪用公款犯罪
一、案情简介2014年以来,被告人薛某、谢某(在逃)夫妇以其二人实际控制公司为依托,采取招聘专业财会人员伪造财务数据虚构公司对外巨额债权、开设由其控制的虚假账户向金融机构转账、高额费用雇用中介向金融机构推荐其债权转让项目等方式,虚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向金融机构骗取巨额融资款。所融大量资金转至薛某控
News
25
2022.04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何军律师前往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会见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的嫌疑人。
21
2021.062021年6月21日下午,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何军律师经过充分阅卷后,前往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会见合同诈骗罪一案的薛某,就卷宗中的部分重要事实向被告人进一步核实,并向被告人传达了家属的关心。
09
2021.06向二审法院提交案件的辩护词,进一步与承办法官就辩护词中的具体细节进行沟通。
30
2021.05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何军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联系二审法院,开展阅卷工作。
Address
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4000-148-149
详细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正商学府广场A座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