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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025
成功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A某争取不起诉:彰显法律专业与有效辩护的力量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5年19号成功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A某争取不起诉:彰显法律专业与有效辩护的力量一、引言在司法实践中,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承载着当事人的命运与权益,对于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而言,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及充分的辩护工作尤为重要。本案中,嫌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04.03 2023
某盗窃案认罪认罚刑期2年4个月,周娜律师刑辩团队审判阶段介入,经辩护,法院判决有期徒刑1年,实报实销!

一、案情简介起诉书指控:2021年年中,被告人某甲伙同另外两名被告人多次驾车前往多家企业盗窃电缆,销赃获利三万余元,造成被害人损失数十万元。二、办案过程周娜刑案团队宋飞杨律师介入后,经过充分的会见和阅卷,详细了解案情之后,在开庭前多次与公诉人和承办法官沟通,结案案件症结要点与被害企业展开沟通谈判,最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04.03 2023
某诈骗案认罪认罚量刑建议3年6个月实刑,审判阶段辩护后,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缓刑!

一、案情简介起诉书指控:2017年底,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王二结识。2018年3月至7月间,刘某虚构认识房管局的人、能够帮王二办理限价房的事实,以收取办理限价房定金、办理限价房资格延期费的名义,骗取王二人民币共计12.2万元。刘某于审查起诉阶段已经与检察院就起诉书载明的指控事实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04.03 2023
某在校大学生涉嫌敲诈勒索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周娜律师刑辩团队为其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案情简介某在校大学生误入裸聊陷阱,被犯罪集团勒索财物无果后,沦为犯罪集团“帮凶”,在将近一年的时间内按照上游犯罪的指示向各被害人发送敲诈勒索短信,并提供银行账户帮助上家收取赃款(流水40余万元)。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之后,以敲诈勒索罪对当事人展开侦查活动,并采取强制措施。二

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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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
审判参考之故意杀人罪63: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又致人轻伤的定罪处罚

刑事审判参考[第521号]王乾坤故意杀人案——聚众斗殴既致人死亡又致人轻伤的,如何定罪处罚01基本案情被告人王乾坤,男,1987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业余体校举重队员。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3月4日被逮捕。被告人葛磊,男,1985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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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
审判参考之故意杀人罪62:被告人拒不认罪且无目击证人的如何定案

刑事审判参考[第512号]杨飞故意杀人案——对于被告人拒不认罪且无目击证人的案件,如何运用间接证据定案01基本案情被告人杨飞,男,1984年2月2日出生,农民。2002年11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11月8日被逮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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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
审判参考之故意杀人罪61:同事间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应慎用死刑

刑事审判参考[第511号]张俊杰故意杀人案——同事间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应慎用死刑01基本案情被告人张俊杰,男,1962年7月21日出生,乌鲁木齐铁路局信号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07年3月2日被逮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以被告人张俊杰犯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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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
审判参考之故意杀人罪60:预谋并实施抢劫及杀人灭口行为的定性

刑事审判参考[第506号]赵东波、赵军故意杀人、抢劫案——预谋并实施抢劫及杀人灭口行为的应如何定性01基本案情被告人赵东波,男,1988年11月22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6年9月13日被逮捕。被告人赵军,男,1987年10月14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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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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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刑事委员会主任 中国法学会会员 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常务理事 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常务理事 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 委员 天津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 委员 天津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全国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起草人 司法部首批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律师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法治智库成员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客座教授 天津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 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 天津市律师协会执业实习人员培训讲师 国际注册反舞弊师 高级企业合规师 庭立方企业合规金牌讲师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曾任天津市某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审判员,十四余年的法院工作,累计办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民交叉犯罪、传统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 1000余件。 2013年取得法律硕士学位。2014年转岗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包括为多家跨国企业天津地区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支持。周娜律师采用团队化办案模式,进行精细化辩护。办理的多起涉黑涉恶犯罪、重大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刑事案件,取得了无罪、不起诉、公安撤案、不批捕的良好辩护效果。周娜律师团队将继续秉持“精进、实干、利他”的执业理念,结合法律、商业、政策、舆情等因素,服务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合规领域,为当事人提供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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