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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龙 律师
平台认证
执业律所:

山东德衡(日照)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3711201210287781

职业信念:

没有哪一场辩护不是绝处逢生,没有哪一次辩护不是拼尽全力

执业证号
13711201210287781
所在城市
山东省日照市
最高学历
本科
最高毕业学校
济南大学
职位信息
律所刑事部/团队负责人
职业信念
没有哪一场辩护不是绝处逢生,没有哪一次辩护不是拼尽全力
律师简介
山东德衡(日照)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中心秘书长。执业以来办理了部分在一定区域内有相当影响力的案件,如刘志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张学文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等,大量案件取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甚至超出当事人期望值,如日照地区唯一一起被告人张某某犯贪污、受贿罪判处缓刑的公职犯罪案件,如张守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王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再次判决缓刑,山东广饶甄庙村环境污染罪大案被告人陈某实报实销等,诸多案件取得了不起诉、撤销案件、终止侦查等无罪结果,如刘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不起诉、李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不起诉、陈某某涉嫌帮信罪终止侦查、王某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撤销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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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活动
荣誉记录
理论成果
学习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