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某,涉嫌共同受贿54万,违法所得11万,2020年8月27日被高新纪委监察委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接受委托后,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张金凤律师、王振寰律师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检察官开展阅卷工作,阅卷后多次与W某核实沟通,形成初步辩护意见后与承办检察官多次就案件核心问题及W某重大量刑情节进行沟通,检察官最终认可辩护人关于W某具有自首、从犯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在本案起诉至法院后,两位律师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讨论W某涉案的核心问题,最终法官采纳了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在开庭中当庭判处W某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