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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望之辩团队韦端宁律师为其辩护获改判

发布时间:2021-05-11 14:56:38 浏览:5797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某、周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及农某犯走私、贩卖毒品罪一案。原审人民法院认定农某为牟取不法利益,违反我国毒品管理法规,规避我国海关监管,从境外走私海洛因352.8克进入我国出售给被告人周某,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原审被告人李某、农某不服,提出上诉。在审理过程中,农氏申请撤回上诉。

二、办案过程

望之辩团队律师在接受法院的指派后,立即前往去会见上诉人农某。因为语言差异,沟通过程存在一定的困难。但仍难了解到了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之后便积极与检察机关与法院沟通,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1.原判认定周某、农某构成走私毒品罪未能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2.原判量刑过重。

3.农某到岸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在望之辩团队律师积极辩护后,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对农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刑罚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的判决。改为上诉人农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五、办案心得

对辩护律师来讲,前期工作尤为重要,前期工作关系着案件的质量高低和诉讼的效果好坏,扎实的前期工作能为代理律师诉讼策略的顺利执行提供可靠保证,并对案件在诉讼阶段的胜败助一臂之力。在一审法院作出对被告人不利的判决后,可重新梳理案件的相关证据,在发现一审活动中认定事实的证据存在疑问时,在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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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望之辩团队韦端宁律师为其辩护获改判

发布时间:2021-05-11 14:56:38 浏览:5797次

一、案情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某、周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及农某犯走私、贩卖毒品罪一案。原审人民法院认定农某为牟取不法利益,违反我国毒品管理法规,规避我国海关监管,从境外走私海洛因352.8克进入我国出售给被告人周某,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原审被告人李某、农某不服,提出上诉。在审理过程中,农氏申请撤回上诉。

二、办案过程

望之辩团队律师在接受法院的指派后,立即前往去会见上诉人农某。因为语言差异,沟通过程存在一定的困难。但仍难了解到了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之后便积极与检察机关与法院沟通,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1.原判认定周某、农某构成走私毒品罪未能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2.原判量刑过重。

3.农某到岸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在望之辩团队律师积极辩护后,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对农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刑罚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的判决。改为上诉人农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五、办案心得

对辩护律师来讲,前期工作尤为重要,前期工作关系着案件的质量高低和诉讼的效果好坏,扎实的前期工作能为代理律师诉讼策略的顺利执行提供可靠保证,并对案件在诉讼阶段的胜败助一臂之力。在一审法院作出对被告人不利的判决后,可重新梳理案件的相关证据,在发现一审活动中认定事实的证据存在疑问时,在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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