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9年3月28日晩,被告人邓某等人到浙江省某KTV包厢内唱歌喝酒,并叫了包括被害人唐某某在内的三名陪酒小姐。次日0时许,邓某将唐某某拉至包厢厕所内,反锁厕所门后使用掐、咬等手段欲强行与唐某某发生性关系,因唐某某反抗而未成。后唐某某报警,邓某也以被唐某某称其强奸而索要3万元为由报警。同日1时许,瑞安市公安局民警接处警至该包厢, 并将邓某传唤至派出所。
二、办案过程
浙江安瑞团队律师接受家属的委托后,会见了嫌疑人邓某,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积极维护犯罪嫌疑人侦查阶段的合法权益。其后,浙江安瑞团队律师多次前往嫌疑人羁押地会见了嫌疑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并向嫌疑人传达家人的嘱托。同时浙江安瑞团队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且部分观点取得承办检察官的认可。
三、辩护思路
邓某系,其亲属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应予以减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邓某犯,判处二年。
五、办案心得
对辩护人来讲,前期工作尤为重要,前期工作关系着案件的质量高低和辩护的效果好坏,扎实的前期工作能为辩护策略的顺利执行提供可靠保证,并对案件在审判阶段的胜败助一臂之力。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同时积极主动的与承办检察官、法官交流沟通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内容,而更多的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赢得相对较好的便利条件,对于案件本身也可以取到很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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