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常某,研究生毕业,某企业高管,2020年10月30日因涉嫌恶势力犯罪被判处四年。一审法院认定其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犯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两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常某不服,上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办案过程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数次赴外地会见常某,并结合常某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就量刑问题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多次、深入的探讨,最终二审于2020年12月17日改判,量刑减少九个月。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2、被告人已经进行了退赃和缴纳。综上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四、办案结果
常昊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阅卷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以及当事人的诉求,确定管辖法院,帮助辩护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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