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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管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深圳律师林广军为其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23 18:28:48 浏览:7785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21年1月20日,嫌疑人管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被刑事拘留。侦查机关指控管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帮助网络赌博网站进行资金转账业务,负责资金转账业务的教学,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涉嫌开设赌场罪。


二、办案过程

案件一波三折。林广军律师是在嫌疑人将要签署认罪认罚前一天接受委托介入案件的。会见当事人后,发现案件存在重大疑点,且现有证据达不到法定的起诉标准,当即建议管某某暂缓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建议检察院发回补充侦查,对其中案件未明之处再次调查核实。检察官接受了林广军律师的建议。发回补侦后,补充侦查的证据对当事人反而更为有利。在此情况下,林广军撰写法律意见书,建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承办人员经讨论,采纳了林广军律师的建议。

 

三、辩护思路

案情相对简单,但指控证据相对薄弱,尤其在关键事实上,同案犯之间的供述存在较大的矛盾与冲突,尤其是另一名同案犯的供述存在明显推卸责任的目的。因此,厘清同案犯之间的矛盾言辞成了不得不解决的重点。
经过认真评估,与承办人员多次沟通后,提出了发回补充侦查的辩护意见并被采纳。果不其然,补充侦查回来的证据否定了另一名同案犯原来的供述,导致原本可勉强起诉的案件,补侦之后变成无法起诉了。

 

四、办案结果

2021年6月21日,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嫌疑人被羁押5个月后恢复了人身自由。

 

五、办案心得

辩护律师要敢于较真,敢于坚持自己的意见,在全面掌握证据、事实及法律关系的基础上,积极与司法机关的承办人员沟通,不间断地通过书面或者口头阐述自己的辩护意见。本案如非林广军律师坚持作无罪辩护,嫌疑人可能已经认罪认罚了,虽说当初量刑建议仅有1年6个月,但不起诉决定与被判处有期徒刑之间,完全是有罪与无罪的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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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庭立方顾问-罗书平

    一个开设赌场的小案例,折射认罪认罚制度实施中的大问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于自身对法律适用的肤浅理解而决定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刚刚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律师经审查发现可能不构成犯罪时,应该如何处理。实践中,最简单、最稳妥的做法就是协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罪,以争取检察院最大限度的从轻或减轻的量刑建议,但这显然是与国家设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前提必须是构成犯罪的立法精神和律师应当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道德相悖的。本案面临的就是这种情况。林广军律师在嫌疑人将要签署认罪认罚前一天接受委托介入案件的。会见当事人后,发现案件存在重大疑点,且现有证据达不到法定的起诉标准,当即建议管某某暂缓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建议检察院发回补充侦查,退侦后,又进一步撰写法律意见书,建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1-08-27 12:01:16
    全部2条回复 回复

管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深圳律师林广军为其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一、案情简介

2021年1月20日,嫌疑人管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被刑事拘留。侦查机关指控管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帮助网络赌博网站进行资金转账业务,负责资金转账业务的教学,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涉嫌开设赌场罪。


二、办案过程

案件一波三折。林广军律师是在嫌疑人将要签署认罪认罚前一天接受委托介入案件的。会见当事人后,发现案件存在重大疑点,且现有证据达不到法定的起诉标准,当即建议管某某暂缓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建议检察院发回补充侦查,对其中案件未明之处再次调查核实。检察官接受了林广军律师的建议。发回补侦后,补充侦查的证据对当事人反而更为有利。在此情况下,林广军撰写法律意见书,建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承办人员经讨论,采纳了林广军律师的建议。

 

三、辩护思路

案情相对简单,但指控证据相对薄弱,尤其在关键事实上,同案犯之间的供述存在较大的矛盾与冲突,尤其是另一名同案犯的供述存在明显推卸责任的目的。因此,厘清同案犯之间的矛盾言辞成了不得不解决的重点。
经过认真评估,与承办人员多次沟通后,提出了发回补充侦查的辩护意见并被采纳。果不其然,补充侦查回来的证据否定了另一名同案犯原来的供述,导致原本可勉强起诉的案件,补侦之后变成无法起诉了。

 

四、办案结果

2021年6月21日,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嫌疑人被羁押5个月后恢复了人身自由。

 

五、办案心得

辩护律师要敢于较真,敢于坚持自己的意见,在全面掌握证据、事实及法律关系的基础上,积极与司法机关的承办人员沟通,不间断地通过书面或者口头阐述自己的辩护意见。本案如非林广军律师坚持作无罪辩护,嫌疑人可能已经认罪认罚了,虽说当初量刑建议仅有1年6个月,但不起诉决定与被判处有期徒刑之间,完全是有罪与无罪的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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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庭立方顾问-罗书平

    一个开设赌场的小案例,折射认罪认罚制度实施中的大问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于自身对法律适用的肤浅理解而决定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刚刚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律师经审查发现可能不构成犯罪时,应该如何处理。实践中,最简单、最稳妥的做法就是协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罪,以争取检察院最大限度的从轻或减轻的量刑建议,但这显然是与国家设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前提必须是构成犯罪的立法精神和律师应当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道德相悖的。本案面临的就是这种情况。林广军律师在嫌疑人将要签署认罪认罚前一天接受委托介入案件的。会见当事人后,发现案件存在重大疑点,且现有证据达不到法定的起诉标准,当即建议管某某暂缓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建议检察院发回补充侦查,退侦后,又进一步撰写法律意见书,建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1-08-27 12:01:16
    全部2条回复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