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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黎永娟律师为其成功辩护,最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张某某某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

发布时间:2023-03-26 15:16:41 浏览:2023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8年3月14日21时许,张某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公路上行驶被民警查获。经检验,案发时张某某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97.6mg/100mL。

二、办案过程

本案在案件已经开庭后,家属联系到黎永娟律师团队,黎律师就本案的相关情节多次通过面对面、电话以及提交书面意见书等方式与承办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1、犯罪情节轻微、行驶距离短、损失不大;2、初犯、偶犯;3、认罪认罚。

四、辩护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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