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H某在大专实习过程中,被同学所蒙骗,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帮助他人转账39万余元,其中有部分属于信息的金额,H某被异地公安列为网逃之后,主动配合到案,被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
辩护思路
1、H某在行为发生时为大学生,社会经验较少,不了解该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2、H某没有获利;
3、H某办银行卡时为学校统一办理,没有签署禁止银行卡出租、出借的相关告知书,不知道行为的违法性;
办案过程
邹轶律师在H某尚未被异地公安讯问之前,在周末赶到成都市看守所进行会见,对其进行相应的辅导,让其知道应当如何配合公安机关的讯问,并且如何为后续的不起诉或者奠定基础。
办理结果
异地公安在提讯之后,对H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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