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20 日下午18时许,B某在a村篮球场遇到与村民打球的H某,认为H某用力扣盛板的行为是在向他挑畔,又想到H某可能与T某作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心生愤懑,便回家拿上事先买好的尖刀,藏在身后。之后,B某返回篮球场找到H某,捅刺其胸腹部数刀,致其倒地,被在场的村民拉开后,逃离现场。当日20时许,B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H某在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经鉴定,H某系被他人以镜器刺伤胸腹部致多脏器破裂、上腔静脉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
辩护思路
在本案中,被告人一时冲动,酿成本案的惨剧,B某必将为他的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惩罚。本案的受害人不仅仅有H某,还有B某年迈的父母、年轻的妻子和孩子。鉴于B某系无预谋的激情犯罪,作案手段并非特别残忍,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系自首,认罪认罚,无违法犯罪前科,初犯偶犯,希望司法机关本着宽严相济和“教育挽救” 的原则,对B某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
办案过程
2023-09-12 石大海律师:
2023年9月12日,成都石大海前往某县人民法院为涉嫌故意杀人案的B某开庭辩护
本案是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因被告人关押在布拖县看守所,故二审的庭审活动安排在县人民法院。石大海律师为庭审准备了发问提纲、质证意见和辩护词,针对人的指控依法为被告人开展辩护工作。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被告人的鉴定是否存在问题等焦点问题开展辩护,庭审活动持续进行了两个小时,之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复庭宣判。
庭后,家属对石大海律师庭审辩护工作表示充分认可并表示感谢。
2023-05-08 石大海律师:
2023年5月8日,四川事务所石大海律师前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涉嫌的B某开展阅卷。
由于是二审上诉案件,案件没有电子卷宗,阅卷工作按照传统的手机拍照的方式进行。石大海律师阅卷完成后,立即开展后续的研究案卷材料工作。
2023-05-04 石大海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石大海律师为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并接受委托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或者十年以上;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办理结果
通过与B某充分沟通,让B某更加清晰了解到案件情况与应对方法,为后续保障B某权益打下良好基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