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一审)→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辩护意见)
结果: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亮点:
- 通过死因鉴定程序违法性论证推翻核心证据
- 成功阻断不作为故意杀人的因果关系认定
- 法院采纳"罪名变更程序违法"的辩护意见
案件焦点:
- 被害人是否当场死亡及被告人是否负有救治义务
- 故意是否成立
- 法院变更罪名程序是否合法
封面语:“从无期徒刑到发回重审——死因鉴定程序违法性辩护的经典实践"
二、案情简介
- 当事人信息
被告人X某(女,40岁,个体工商户)
被害人L某(男,殁年45岁,系X某配偶)
同案被告人D某、C某
2.办案机关
侦查机关:某市公安分局
机关:某市人民检察院
审判机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
- 关键时间轴
2020.1.9 接受委托 → 2020.3.7 一审起诉 → 2021.6.15 一审判决无期徒刑 → 2021.12.14 二审发回重审。
- 3. 案件基本事实
被告人X某与被害人L某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案发当晚,X某的情人D某在X某协助下进入其经营的超市,后D某与L某发生冲突,持角钢击打L某头部致其死亡。X某参与清理现场并伪造被害人意外跌落假象。一审法院认定X某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三、办案过程
1.辩护策略实施:
证据攻防:
排除《病理解剖诊断报告书》等关键证据(无鉴定资质、未质证)
构建"心源性猝死"合理怀疑(尸斑特征、心肌病理报告)
法律论证:
不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缺失论证(结果回避可能性、主观明知)
共同犯罪故意不成立分析(无犯意联络、对作案工具不知情)
程序辩护:
指出法院违反《刑诉法解释》第241条变更罪名程序
2.关键工作节点:
阶段 |
控方立场 |
辩方策略 |
证据对抗 |
一审 |
不作为故意杀人 |
证据合法性审查 |
排除非法病理鉴定报告 |
二审 |
维持原判 |
程序违法+实体证据不足 |
构建死因替代性解释体系 |
四、办案思路
辩护逻辑体系:
- 证据维度:
死因鉴定:指出未对心脏病变程度鉴定即排除疾病死因的谬误
现场血迹:通过出血量反推不可能导致失血性休克
- 法律维度:
不作为犯罪:论证未及时救治与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
共同犯罪:通过微信记录缺失证明无事前共谋
- 程序维度:
援引《》第238条指出剥夺辩护权情形
创新辩护点:
运用"荧光鲁米诺检测"缺失论证血迹勘验不完整
通过急诊记录"猝死"诊断构建对抗性事实
五、办案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为:
- 死因认定存在重大疑问
- 一审变更罪名未听取辩护意见
- 共同犯罪证据不足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六、办案心得
实体辩护启示:
对鉴定意见应审查:①资质 ②检材完整性 ③结论排他性
不作为犯罪辩护需同时阻断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程序辩护要点:
法院变更罪名前必须重新开庭或听取意见(《刑诉法解释》第241条)
对未经指控的事实进行判决属重大程序违法
文书制作技巧:
采用"医学病理+法医学+刑诉法学"三重论证结构
运用时间轴对比展示证言矛盾点
七、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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