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非法采矿罪、、
结果:二审改判减刑1年,减少50万元(刑期由8年改判7年,罚金由850万降至800万)。
亮点:
- 通过"事先通谋"辩护策略改变罪名定性
- 成功核减涉案金额5600余万元
- 创新采用拆迁补偿款担保退赔机制
案件焦点: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非法采矿共犯的界限认定
- 寻衅滋事行为是否具有"逞强耍横"主观故意
- 司法会计鉴定数额的实质性审查
封面语:“通过精准定性辩护与数额核减实现重大改判"
二、案情简介
- 当事人信息
嫌疑人/被告人:刘某某(1969年生,个体工商户,二审上诉人)
同案人员:张某某等14人(身份信息脱敏)
办案机关:市公安局侦查,市检察院,中院二审
- 关键时间轴
2009.04 案发→2019.12 刑拘→2021.07 一审起诉→2022.06 一审判决→2023.02 二审改判
- 3. 案件基本事实
当事人通过河道治理项目名义非法采煤76万余吨,涉案金额原指控7797万元。期间涉及:
l 与矿业公司股东合作开采
l 煤场经营中的购销行为
l 两起损毁财物事件
三、办案过程
证据突破:
对司法会计鉴定报告提出7项质证意见
调取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核减涉案金额
申请专家辅助人对采矿技术问题说明
庭审策略:
阶段 |
控方立场 |
辩方策略 |
关键对抗 |
一审 |
三罪并罚 |
罪数辩护+数额核减 |
鉴定意见的采信标准 |
二审 |
维持原判 |
新证据+量刑情节补强 |
拆迁款担保的退赔创新 |
关键沟通:
就"事先通谋"情节与检法召开3次专题论证会
促成被告人家属以1200万拆迁款担保退赔
四、办案思路
核心辩点:
- 定性辩护:
提出"预付款模式"证明购销双方存在事先合意
引用《非法采矿司法解释》第7条第2款论证应认定共犯
- 量刑辩护:
挖掘"煤坑回填治理"的酌定从轻情节
构建"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的量刑阶梯
五、办案结果
- 二审改判减少刑期5%,罚金降低5.88%
- 成功核减75万吨采矿量认定(原指控76.66万吨)
- 当事人系同案犯中唯一获改判人员
六、办案心得
- 矿业案件特殊经验:
需掌握采矿许可证、地质环境治理等行政规范
善于运用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记录
- 数额辩护方法论:
建立"三层次"质证体系:形式审查→实质比对→专家辅助
制作《涉案金额比对表》实现可视化辩护
- 二审突破要点:
聚焦一审未予采信的酌定情节
创新财产处置方案推动认罪认罚
七、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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