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某涉嫌一案,四川明慎律师事务所黄新强律师为其辩护,获
一、案件基本信息
罪名:盗窃罪
涉案人员:L某某、Y某、Z某等10名被告人(含2名未成年人)
作案地点:四川省P县多个乡镇
作案方式:使用专业开锁工具盗窃电瓶车
涉案金额:累计2万余元
判决结果:被告人Z某获缓刑三年
二、案件焦点与辩护策略
核心争议点
流窜作案认定争议
方指控团伙为"流窜犯",但辩护人依据《关于办理流窜犯罪案件中一些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提出抗辩,所有12起案件均发生在P县境内,未跨市/县连续作案。
与量刑情节认定
辩护人主张Z某起"帮助作用"应认定从犯减轻处罚。
辩护策略亮点
不构成流窜作案;立功情节(协助抓捕同案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自愿认罪且悔罪态度良好。
三、判决要点
量刑梯度
L某某、Y某等主犯因多次作案、金额较大,判处实刑;Z某从犯,获缓刑。
法庭采纳辩护人意见,未认定"流窜作案"加重情节;对在逃人员犯罪事实不予合并审理,保障程序正义。
四、办案启示
精细化辩护:通过拆解司法解释(如流窜作案认定标准)精准打击控方逻辑漏洞。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