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某某涉嫌一案,四川明慎律师事务所黄新强律师为其辩护,获从轻处罚,并退还冻结资金人民币90万元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开设赌场罪
结果:侦查机关冻结Z某某转给其母的资金人民币90万元解冻退还,对Z某某从轻判处
亮点:
解冻资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扣缴罚金后,退回90万元;
成功降低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指控被驳回;
部分辩护意见被采纳(如赌资金额重新核算)。
案件焦点:
开设赌场罪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竞合处理;
司法鉴定数据(赌客人数、赌资金额)的客观性审查;
合法收入与非法获利的区分。
封面语:
“网络赌场利益链中的罪与非罪之争——从283万获利到84万认定的辩护突围”
二、案情简介
1. 当事人信息
嫌疑人:Z某某(男,1992年生,中专文化,无业)
办案机关:四川省R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2. 关键时间轴
A[2017.08]→B[2020.09.09刑拘]→C[2021.10.16逮捕]→D[2021.10提起
3. 案件基本事实
Z某某自2017年起伙同他人开设网络赌场,利用多款手机游戏组织赌博,通过微信、支付宝实现赌资流转。其工作室分工明确,下设股东、技术人员及上下分人员,累计涉案赌资超2500万元,非法获利约84万元(法院最终认定)。
核心争议:
是否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司法鉴定赌资数据重复计算;
其母W某某账户100万元冻结款的合法性。
三、办案过程
1. 侦查阶段
多次会见Z某某,梳理资金流水与分工细节;
对抗控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指控,主张单一罪名定性;
提交《律师意见书》,申请重新核算赌资数据。
2. 审查起诉阶段
与检察官沟通认罪认罚从宽程序;
提交《司法鉴定数据质证意见》,强调赌客人数重复统计(如一人多号、潜水账号);
主张其母W某某账户内资金的合法性。
3. 庭审阶段
阶段 控方立场 辩方策略 证据对抗
举证质证 全盘采信司法鉴定数据 质疑数据重复性与关联性 对比微信流水与游戏日志
法庭辩论 Z某某为主犯且情节严重 强调
最终陈述 请求从轻处罚,解冻冻结资金
四、办案思路
1. 罪名辩护
核心策略:剥离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指控,仅认开设赌场罪。
依据:两罪名存在手段与目的牵连,应择一重罪处罚。
2. 数据攻防战
赌客人数:剔除重复账号(如一人多号、僵尸账号),主张实际参赌人数不足百人;
赌资金额:区分正常游戏消费与赌博资金,扣减同行间合法交易流水;
获利金额:以被告人供述(约60万元)对抗侦查机关简单流水统计(283万元)。
3. 合法财产保护
主张其母W某某账户内100万元系合法收入,申请解冻用于缴纳罚金外,余额退还。
4. 量刑博弈
促成认罪认罚协议,争取从宽处理;
强调家庭特殊情况(父亲病逝、母亲年迈)
五、办案结果
主犯量刑:Z某某从轻获刑四年五个月,罚金十万;
关键突破: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指控被驳回;
赌资金额从2500万元核减至1195万元;
冻结款100万元被认定为合法财产。
六、办案心得
证据审查为核心:司法鉴定数据需结合客观证据交叉验证,避免“唯数据论”;
程序辩护价值:通过指出数据缺陷,削弱控方证据链条;
精准辩护定位:在
七、判决书字号
四川省R县人民法院(2021)川14XX刑初14X号刑事判决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