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某某涉嫌一案,四川明慎律师事务所黄新强律师为其辩护,坚持不同意签署《认罪认罚量刑建议》,获从轻处罚
一、案件结果与核心数据
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十年六个月
辩护成果:
检察院量刑建议有期徒刑十二年,辩护人坚持不同意;
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量刑十年六个月。"
二、案情精要
1. 当事人信息
被告人:D某(女,1980年生,原M市D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指控机关:M市D区监委、检察院;
2. 关键时间轴
2017.02-2019.03 ▶ 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中标工程并收受贿赂
2020.07.26 ▶ 被留置调查
2020.09.30 ▶ 批准逮捕
2020.11.02 ▶ 法院受理
2020.11.30 ▶ 一审宣判
3. 核心事实
D某在2017-2019年任M市D区林业局计财股长、党组成员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受贿:
直接干预招投标:提前泄露标底、推荐特定公司中标;
加速工程款审批:为行贿人快速结算提供便利;
累计收受现金345.8万元,另有150万元未遂,无力退赃。
三、辩护策略与法院认定
辩护人经过详细阅卷,比对证据,会见被告人,了解相关案件情况等,凭经验判断D某的量刑在有期徒刑十一年以下。按照现有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公诉机关提出,对D某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十二年,D某听从辩护人意见,均表示不同意,认为量刑偏高。诉辩双方在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等待起诉到人民法院再协商量刑期限事宜,“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无巧不成书,在此期间,M市R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了一条新闻,Y某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辩护人迅速研读该新闻,认真、仔细比对D某与Y某某的案件情节,社会危害性等等,认为其两者之间具有可比性,其量刑应当一致。辩护人将该新闻打印,迅速向承办法官提出,最终获得少判一年六个月。
四、办案关键节点与策略
办案经验告知辩护人,十二年的量刑建议重了。
五、典型意义与办案启示
辩护人对案件的预判非常重要,此案充分印证:法律不是靠逻辑,而是经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