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丹律师与善嘉(宜宾)所姚德华律师受四川A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市重点招商引资的新能源高新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委托,针对其离职员工张某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通过化名入职竞争公司、伪造就业证明等欺诈手段持续骗领A公司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法律服务专项。因张某即将被B公司派遣出国,时间紧迫,姚德华、易丹律师接受委托后果断采取刑事追责为主,民事追偿为辅的方案,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进行先期论证,协助组织证据,使本案得以立案侦破,为企业挽回损失数十万元,张某作出公开致歉,取得良好司法效果和社会效应,有效杜绝了类似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发生。同时,对骗取竞业限制补偿金进行刑事追责在宜宾市部分区域属先例,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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