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办案机关指控当事人持刀抢劫,专挑特殊群体索要钱财,情节恶劣。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会见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承办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首先,A和当事人一直保持正常往来,未受过威胁,故不应被纳入本案指控范围;其次,当事人对B未进行过肢体攻击或者语言威胁,反而让其放心自己不会伤害他,最终是以借钱方式收到xxxx元;再次,当事人对C,由于涉案金额未达3000元敲诈勒索的入罪标准,故也不构成犯罪;最后,当事人自动到案后一直如实陈述,因其不具备人身危险性,社会危险性,不会妨碍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对其没有羁押的必要性,故辩护人申请对当事人不批准逮捕,依法适用。
四、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对Z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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