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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某涉嫌诈骗罪,拓安刑辨团队苏春妹、李锦辉律师为其辩护,获不予逮捕

发布时间:2025-11-14 15:53:35 浏览:12848次 案例二维码

C某涉嫌诈骗罪,拓安刑辨团队苏春妹、李锦辉律师为其辩护,获不予逮捕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诈骗罪

结果:不予逮捕

点:不予逮捕

焦点:能否不予逮捕

封面语:犯罪嫌疑人C某涉嫌诈骗1万余元。拓安刑辨团队苏春妹、李锦辉律师介入后,会见C某了解案件经过,确定其仅是民事纠纷,向检察院提交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最终不予逮捕。

二、案情简介

C某与被害人在生意往来中,收取了被害人的预付款11万余元,因上家的货没到位延迟发货10天左右,被害人表示不要货了,要求退款。C某因为经济周转困难,有1.1万元未退清,被害人报案。后,异地警方曾经多次打电话给C某要求协商,C某以为是诈骗电话,不予理睬,导致C某被异地警方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期间,家属已代为退款。

三、办案过程

  • 两次会见;
  • 刑事拘留的30日内,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获批。

四、办案思路

  • C某没有诈骗行为。C某虽然拖欠1.1万元尚未退清,也仅仅是买卖合同纠纷,是典型的经济纠纷,无需上升为刑事打击。
  • 案发后,C某的家属已经代为退款,并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3、即使构成犯罪,犯罪情节轻微,且家属的代为退款已经弥补了对方的损失且获得了谅解,也无需呈捕。

五、办案结果

公安局在刑事拘留的第30日作出了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释放C某。

六、办案心得

对办案单位保持敬畏之心。如果确实分不清是诈骗电话还是办案单位的电话,可以去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咨询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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