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办案机关指控当事人明知所任职的公司与其他公司没有真实的运输业务,但仍为外来公司虚构运输生产交易场景,共计非法出售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多份,价税合计1000多万元,税额达到100多万。
二、办案过程
钟灵柔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沟通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钟灵柔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紧扣主观不知情这一点,去做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方案。
当事人任职的岗位仅为挂职文员,并非财务、税务等专业岗位,无法从整体判断公司业务的性质,并且也亲自和货车司机进行电话交接运输任务,故在当事人的认知范围内,根本无法被推定明知公司业务违法。案发前,当事人早已因自身原因离职,时隔几年后再次传唤当事人,当事人已将所知全部如实告知办案机关,恳请办案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钟灵柔律师的意见,认为指控Y某犯罪的证据不足,最终对Y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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