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办案机关指控当事人没有烟草证,占股两个店铺,常年私下售卖外国香烟,金额已超过25万,被定性为,情节特别严重。
二、办案过程
钟灵柔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会见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钟灵柔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D某虽为股东,但根据在职时间、分配利润、从事事项,以及对卖外烟的决策力来看,都不具备主导作用,可以认定为,降档处罚
目前已全额退赃并预缴,认罪认罚表现积极
到案后稳定如实供述,具备坦白情节,系初犯
从社会危险性以及人身危险性角度讲,应当对D某判处
四、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钟灵柔律师的意见,对D某作出缓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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