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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婚前艾滋未告知妻子被撤销婚姻关系,民事背后涉及刑事了吗?

799次播放 2021-01-06

 

今天我们要解读的新闻是:男方婚前患艾滋病未告知妻子 怀孕后才坦白病情 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关系

 

2020年6月,李某怀孕,双方登记结婚,之后江某向妻子坦白,他已身患艾滋病数年且长期服药。李某决定终止妊娠,并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随后,此案件被上海闵行法院宣判上海首例适用民法典新规撤销婚姻关系案。

 

男方婚前患艾滋未告知女方,婚姻关系被撤销,这只是民法角度,可大家知道背后隐藏的《刑法》问题吗?

 

如果江某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而不告知李某,导致李某也感染了艾滋病的,则构成我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必须使他人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包括人身组织的损害和身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损害两个方面;损害的程度可以分为轻伤、重伤、致人死亡三个层次。

在大家印象里,故意伤害罪更多的是殴打他人,但是,像这种明知自己有传染病而不告知对方,且导致对方也传染了该病,也构成故意伤害罪。简单来说,在这个事件中,江某隐瞒自己艾滋病的行为,则导致了李某也传染了艾滋病,就不是单纯的民事案件,还涉及了我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

 

生活就像一面镜子,擦亮了,在它面前坦诚相待,真诚面对,你将在镜子上看到无与伦比的自己。与爱同生,而不是与“艾”同生,两人的相知相守,前提是坦诚。坦诚化隔阂,真诚融冰山,忠诚越千山,挚诚情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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