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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招揽中国公民“境外赌博”是否构成“聚众赌博”?

458次播放 2021-10-12

网络赌博在当下还是蛮猖獗的,很多为了逃避刑事责任的追究,大多将赌博地点、网站设置在境外,然后通过各种方式吸引中国公民到境外赌博,这样的行为是如何定罪的呢?

案例讲解:

先举个例子,李四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偶然认识了一个做赌博的哥们张三,两人迅速成为了“铁哥们”,李四这人虽然不学无术,但是为人义气,在和张三聊天时,听到张三发愁自己的“业绩”,没有拉到足够的人去境外赌博,于是拍拍胸口说:“兄弟,别担心,这事包在我身上。” 后来,李四果真找到了十几个想要去境外赌博的人,他便和张三一起,带着这群人一起出境赌博,赌博数额达到几百万。

李四这时涉嫌的是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如果李四在组织这群人到境外赌博后,还和张三一起,在参赌的人手里抽利,拿了7万多,李四的行为就属于“聚众赌博”,涉嫌赌博罪。

还有一种可能,李四一直在“扮猪吃老虎”,他其实就是境外赌场的投资人之一,那么李四此时涉嫌的就是开设赌场

所以,从上述的例子中就可以看出,组织、招揽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行为,在不同的情形下,所涉嫌的罪名也有不同,该行为是否属于赌博罪中“聚众赌博”的行为,还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

但是,无论如何,赌博这个东西真的不要沾,百害而无一利,害人又害己,因为赌博导致家庭破碎、负债累累,甚至自杀身亡的情况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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