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颜曦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186******** 2021-06-01 17:52 877次查看

186******** 2021-06-01 17:52
请问,敲诈勒索罪中,如何判断行为人前后实行了一次敲诈行为还是两次敲诈行为。比如薛超伟敲诈勒索案中怎么得出他只实行了一次敲诈。有什么相关刑法理论吗

庭立方律师 2021-06-02 09:47
根据《刑法》理论,行为人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犯罪,被称为连续犯,连续犯按照一罪处罚。如需详询,可直接拨打电话4000148149咨询庭立方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