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庭立方·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成都市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四川省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2011年度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014年被评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现担任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委政法委、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等多个政府机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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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创始人和核心导师。 1999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2012年发起设立四川第一家、全国第三家刑事专业所——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成安律师专注刑事法律服务领域,亲自承办了上百件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并指导团队办理了上千件刑事案件。 成安律师是刑事合规业务领域的先行者和探索者,给企业高管和公职人员讲授过上百次刑事合规课程。2002年开始在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兼职担任教师,长期从事实践性法学教育。2016年创办庭立方,志在推动刑事法律职业教育和提升刑事服务行业服务能力,先后给公、检、法、律师授课上百场。 成安律师大力推动律师行业变革,尝试通过数字化、平台化模式为刑事律所(团队、律师)提供连接和赋能,重新定义刑事法律服务,重新定义律所,推动改变中国刑事法律服务生态,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刑事法律职业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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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多年公诉人经验,2008年7月进入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先后担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员额检察官。办理了大量职务犯罪案件、经济案件、毒品犯罪案件以及其他刑事案件。 具有丰富的培训教学经历,为检察官、律师开展了近百场业务培训和专业授课,为公职人员、国企领导干部、企业家开展了一百余场刑事风控培训和专题讲座。2012年7月选入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在四川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20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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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曾在新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二十二年,其中公诉科工作十六年,先后任反贪局副局长、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期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一千多件,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玩怱职守、滥用职权等各类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并荣获个人三等功二次,集体办案组三等功一次,同时荣获成都巿十佳公诉人、办案能手、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2012年4月至2014年2月,在中共新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任信访室主任,先后办理一百余件信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