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办案机关指控当事人连续两年无证销售非国标电子烟,涉案金额超过一百万,涉嫌,情节特别严重。
二、办案过程
钟灵柔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会见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钟灵柔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S某非法经营数额不应当简单将囤货金额+进货金额+销售金额相加所得,而应当只看有确定证据的销售金额
囤货金额部分应当认定为未遂,因并未实际销售,未对电子烟的市场秩序造成实际危害性
目前在案证据无法证实准确的进货金额和销售金额,证据不足
从社会危险性以及人身危险性角度讲,应当对S某
四、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钟灵柔律师的意见,对S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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