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这是一个一审法院的年度案例,七人合议庭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一审判决认定,当事人所管理的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吸引不特定人注册其推广的APP,非法出售公民个人手机号码以及短信验证码信息,已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法所得超过5万,情节特别严重,判处当事人实刑。
二、办案过程
钟灵柔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阅卷和沟通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钟灵柔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事实问题和程序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方向
(一)同案其他人有私吞业务款的行为,不能直接将同案的个人违法所得,全部等同于我方当事人需承担的犯罪金额;
(二)一审认定我方当事人的获利金额有误,《专项鉴定报告》存有多项程序和事实错误;
(三)由于原公司业务员知情涉案业务违法,办案机关也应当向业务员追缴违法所得,故我方当事人仅需对公司违法收入的部分金额承担退赔责任
(四)虽然我方当事人为公司股东,但从案件多方面来看,本案应当区分主从,认定我方当事人系
综上,恳请合议庭对我方当事人改判适用,或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四、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钟灵柔律师的意见,对C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审案件,作出撤销原判,裁定发回重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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