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期执行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是指对被依法宣判定罪的行为人,先暂不执行刑罚,而是规定一个考验期。若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的条件,就不再执行原来的刑罚。因此,缓刑并非是一种具体的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具体执行方式,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刑罚的制度设计。通俗地讲,就是给犯罪人一次不用执行刑罚,不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机会。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是指对被依法宣判定罪的行为人,先暂不执行刑罚,而是规定一个考验期。若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的条件,就不再执行原来的刑罚。因此,缓刑并非是一种具体的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具体执行方式,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刑罚的制度设计。通俗地讲,就是给犯罪人一次不用执行刑罚,不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机会。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是指对被依法宣判定罪的行为人,先暂不执行刑罚,而是规定一个考验期。若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的条件,就不再执行原来的刑罚。因此,缓刑并非是一种具体的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具体执行方式,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刑罚的制度设计。通俗地讲,就是给犯罪人一次不用执行刑罚,不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机会。
既然不用服实刑,那么它必然是一种在满足条件时案件被告人的最优选择,可是实际上所有犯罪人都能够适用缓刑吗?
答案是否定的。缓刑的适用对于对象有严格限制。一方面,被判处的刑罚只能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另一方面,累犯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均不能适用缓刑,即使他们满足前述条件。
可以看出,缓刑的适用需要考虑社会危险性。只有在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时,才可以考虑适用缓刑。此外,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如果是未成年人、怀孕妇女、已满75周岁的人,缓刑适用的可能性更高。
但是,虽然不用被剥夺人身自由,但其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考验期内,实行社区矫正,需要定期向相关机构报告自己的情况,会客受限,如果要超出自己所居住的市、县范围活动,必须要提前获得批准。某些特别情况下,还会被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考验期结束后,如果遵守了考验期的规定,且没有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可以看出,缓刑制度是为在实践中更好的教育、改造罪犯,使之改过自新,预防重新犯罪而制定的,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由于不用被剥夺人身自由,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那么争取缓刑绝对是最优选择。但是,要争取缓刑并非易事。
首先,鉴于缓刑的适用对象被判处的刑罚必须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要争取缓刑,就要先争取到最低的刑期。其次,在此基础上,再提出应当适用缓刑的依据,需要用犯罪情节是否严重,是否有悔罪表现,结合过往经历等考察是否有人身危险性,听取多方,尤其是结合社区的意见进行说服。
庭立方作为专业的刑事法律服务机构,拥有大批执业多年的成熟刑辩律师,曾经多次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拥有丰富的缓刑辩护经验。
庭立方根据多年来的办案经验和探索总结,研发开设了《刑案沟通中三大高频难点》、《法庭发问技能》、《法庭质证技能》、《法庭辩论技能》、《证据规则运用》、《死刑案件辩护技能》等一系列广受欢迎和好评等课程。进一步提高证据审查、法律分析能力,助力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我们专做刑案,经历过数千件刑事案件的历练。全国各地专业的刑事律师队伍,丰富的办案经验,驾轻就熟的执业技能、专业尽职的工作态度,知名刑事专家指导,博士、高校教授、前侦查人员、法官、检察官协作办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只为您做最好的辩护,我们的目标是为客户精准匹配专业刑事律师,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让符合庭立方标准的刑事法律服务抵达中国的每一座城市,守护每一个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
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
陈沛文,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高级合伙人、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陈沛文律师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现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澳门仲裁学会副研究员,上海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委员会委员,普陀区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普陀区青律联副会长,上海市普陀区首届“靠普人才计划”青年英才项目获选者,华东政法大学法辩俱乐部教练,研究生模拟法庭赛队教练,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法官库法官。 专业研究计算机网络犯罪、互联网黑灰产犯罪、数据犯罪及涉区块链犯罪的辩护与合规治理,撰写相关专业研究文章六十余篇,分别发表于各级期刊论坛。 执业以来办理各类典型网络犯罪案件近百件,其中无罪案件三十余件。为十余家大、中型互联网企业提供了全面的刑事合规或专项刑事风险防控法律服务,所办理的两起互联网企业合规整改不起诉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收录为第三期、第四期企业合规整改不起诉典型案例。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胡思跃,男,1987年5月15日出生,双学士学位,毕业于贵州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专职律师,瀛黔刑辩团队核心成员之一,主要专职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有组织犯罪及其他刑事案件的辩护和刑事申诉、控告案件的代理。2012年7月毕业后,先后在贵州谋道律师事务所、贵州省某某区人民法院(实习)、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实习)、贵州省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主要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公诉工作,共计办理刑事案件42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办案经验。2019年4月从贵州省某县检察院辞职后开始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始终践行有效辩护,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其间,成功案件取得撤销案件,不批捕、不起诉,缓刑,改判减轻处罚、免予刑事处罚30余件。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詹勇,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办案团队负责人,司法部2021—2024年度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律师、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课外导师,四川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专家顾问,四川省律师协会培训讲师,庭立方刑事法律机构核心导师。曾获首届全国铁检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和最佳论文奖。 詹勇律师专注刑事领域,擅长于重大刑事辩护案件及刑事合规案件,始终坚信“个案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从业16年来,亲自办理、参与办理及指导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上千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一个刑事律师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作为庭立方的主讲导师,詹勇律师给企业高管和公职人员讲授数十场刑事合规课程。同时在刑事职业教育培训领域,先后为全国二十多个省份的数百名公检法人员和近万名律师开展了数百场培训讲座。
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李松涛律师于200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在湛江市某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近十年(2015年辞职),曾担任公诉科副科长,荣获湛江市和广东省的优秀公诉人称号,具备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涉及大案要案和复杂案件,并对各类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关键问题及如何进行刑事辩护有准确把握。目前,李松涛律师系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湛江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海洋大学及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的校外老师。 李松涛律师始终以热情负责的工作态度、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而灵活的办案风格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曾处理过各类刑事案件,包括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职务犯罪、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经济犯罪、走私、毒品等类型的犯罪。较多案件获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不予批准逮捕、不予起诉、降低量刑档次减轻处罚、无罪或从轻处罚等良好结果,他以其高度的专业能力及踏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信任。 李松涛律师创办的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实习律师、助理、行政人员,共计27人,其中由李松涛律师直接负责的团队人员有10余人,团队除办理刑事案件外,同时也代理大量各类民事案件,如交通事故、离婚、继承、合同纠纷、追款(货款、借款、工程款等)案件等,还有行政案件及法律顾问。各种案件都办理,能积累不同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有效提高业务水平,更加拓宽视野和思维,尤其对办理一些民刑交叉案件,更加得心应手。电话18320485288 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wanzhan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