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对满足相应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特点是只限制,但不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对满足相应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特点是只限制,但不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对满足相应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特点是只限制,但不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一)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二)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什么类型的案件办理取保候审的机率比较大?
从案件类型来看,成功办理取保候审的主要集中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特别是在就经济赔偿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
(二)数额不大,并且已经退赃的经济型犯罪案件(如:贪污、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类等);
(三)危害结果不大的未成年人犯罪;
(四)对被害人已经进行经济赔偿的故意伤害(轻伤)案;
(五)非暴力犯。
涉及上述类型的犯罪,当事人主动退赃、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主动补偿国家税款,积极缴纳罚金等,可以提高被批准取保候审的概率。
从犯罪主体角度看,特殊主体犯罪案件获批取保候审可能性较高,包括自身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正在上学的学生;规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唯一抚养人等,该类特殊群体犯罪,均因为案外因素而影响羁押的必要性,从而被获批取保的可能性上升。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在办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户籍也是司法机关考虑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关键因素,通常,本地户籍的居民适用取保候审的几率远远高于外地居民,主要原因在于,司法机关认为相对于本地居民,外地居民流动性大,经济来源、社会关系都不够稳定,不利于取保候审后的监管。一旦发生犯罪嫌疑人逃跑,往往会对案件的进展造成重大阻碍。甚至,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办案人员也会负上一定责任,因此,即便单纯从案件本身情况看某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是,如果其不具有本地户籍,则成功办理取保候审的几率还是会大打折扣,我们平台也办理了不少非本地户籍成功取保的案例,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和您的亲人提供最专业的服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会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因此,要成功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向决定机关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刑法的可能性低,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会扰乱诉讼活动等,这些都需要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操刀才能保证办理的成功率。
律师可以把握取保候审的申请时机,充分阐明取保候审的申请和同意理由,收集并提交有利证据,引导当事人作出补救措施,最终成功说服决定机关。
取保候审是减轻被羁押人痛苦最便捷的方式,也是为案件取得良好结果的前提保障,如果被羁押人能够被取保候审,那么后期的案件结果往往是比较有利的。我们有着申请取保候审的丰富经验,有专业尽职的律师团队,有和公检法的良好互动,多年来的高成功申请率让我们有能力量身打造周密的方案,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提出有力的申请。
上海中联(厦门)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厦门市
上海中联(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负责人。 2017-2018年度福建省优秀律师,第十届福建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第六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评委。执业至今十余年已代理过超过300起刑事案件,有多起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获得司法机关支持。先后担任多个地区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创业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制度完善、风险防控、损失挽回等提供巨大帮助,通过刑事合规,助力企业腾飞。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
解文清律师曾就职于上海市某公安分局十年,曾任职缉毒、刑侦、经侦等岗位,有较为丰富的刑事司法实务经验。2011年至2021年间,曾被授予“个人三等功”、“年度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作为专职律师执业以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只办理刑事辩护、刑事控告等刑事业务。
山东港达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烟台市
个人简介:安翠红律师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分行,先后担任支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持有证券和基金从业资格证,在投融资和证券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2000年至2014年间,被所在单位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烟台市三八红旗手”,并荣获“三等功”等荣誉。 2014年下海创业,先后成立银行不良资产公司和知识产权公司,后通过法考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并发起创立广东德纳(烟台)律师事务所。先后组建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的银行不良资产团队、民商事团队、知识产权团队和刑事团队。 团队案例:
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
陈沛文,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高级合伙人、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陈沛文律师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现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澳门仲裁学会副研究员,上海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委员会委员,普陀区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普陀区青律联副会长,上海市普陀区首届“靠普人才计划”青年英才项目获选者,华东政法大学法辩俱乐部教练,研究生模拟法庭赛队教练,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法官库法官。 专业研究计算机网络犯罪、互联网黑灰产犯罪、数据犯罪及涉区块链犯罪的辩护与合规治理,撰写相关专业研究文章六十余篇,分别发表于各级期刊论坛。 执业以来办理各类典型网络犯罪案件近百件,其中无罪案件三十余件。为十余家大、中型互联网企业提供了全面的刑事合规或专项刑事风险防控法律服务,所办理的两起互联网企业合规整改不起诉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收录为第三期、第四期企业合规整改不起诉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