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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某作为股东涉嫌非法经营罪,销售外国卷烟40余万,四川卓安律所钟灵柔律师为其辩护,成功缓刑

发布时间:2026-06-14 01:03:24 浏览:498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办案机关指控当事人经营管理的店铺,无证卖烟,经审计查出来销售金额40余万,涉嫌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起刑点在五年以上。

二、办案过程

钟灵柔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会见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钟灵柔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一)当事人虽为股东,但并非本案的犯意提起者,不清楚外烟的采购事宜,对外烟在店里的销售价无决定权,系从犯,刑期与罚金应当一同减轻处罚

(二)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系全案获利最低者,已全额退赃,后续罚金也会积极缴纳

(三)本案所指控的店铺并非专门无证卖烟,大部分售卖的是生活用品,并且根据鉴定结果,所售卖绝大部分香烟均是真品卷烟,无伪劣、无假冒注册商标,相对来说社会危害性有限

四、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钟灵柔律师的意见,对H某宣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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