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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我们的案子是刑事附带民事,刑事结束了,民事起诉了一次,以对方没钱终结了,还什么时候执行

152********    2021-03-07 23:25    523次查看

  • 152********   2021-03-07 23:25

    我是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我们的案子是刑事附带民事,刑事结束了,民事起诉了一次,以对方没钱终结了,还什么时候执行

  • 庭立方律师     2021-03-08 10:47

    您好,具体案件需要更具体的分析,可以请律师帮您解决具体问题,详情可以拨打电话4000148149咨询。 如果之前有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有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诉讼结束之后是可以对被告人现有的财产进行执行的。比如: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申请法院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