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嫌疑人以涉嫌盗窃罪(涉案金额40余万元)被公安刑事拘留,郭大为律师介入后通过会见当事人及收集证据,推定本案罪名应当定性为职务侵占罪(轻罪)才符合相应的犯罪构成。通过提交法律意见,以及与批捕的检察院数次沟通,该意见也得到检察官的认可,37天得以不批捕变更为取保。
与当事人沟通 2026-06-10 10:37:39
侦查阶段嫌疑人以涉嫌盗窃罪(涉案金额40余万元)被公安刑事拘留,郭大为律师介入后通过会见当事人及收集证据,推定本案罪名应当定性为职务侵占罪(轻罪)才符合相应的犯罪构成。通过提交法律意见,以及与批捕的检察院数次沟通,该意见也得到检察官的认可,37天得以不批捕变更为取保。
案件阅卷 2026-06-10 11:00:43
当事人案涉职务侵占罪、涉案金额巨大,已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长达7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家属委托郭大为律师介入案件,通过精细化阅卷及会见当事人,发掘本案中有垫付金额以及应发未发分红等金额并未从指控金额中扣除。通过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与检察官数次沟通,以及提交收集的有利证据,还原真实交易金额情况。在第8个月,当事人终获得检察院阶段性取保,为后续的从轻量刑打下基础。







